权力基本编码 36102002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81360700MC37149776436102002000001
办事对象 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农林水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TE360799201009000P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窗口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0B办公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 电话号码
    0797-8372583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 窗口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212办公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 电话号码
    0797-8372596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农林牧渔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相对人权利 行政相对人享有办理进程查询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投诉权等权利。
相对人义务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应履行下述义务:\n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nb协助公务的义务;\nc维护公益的义务;\nd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ne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0〕2号)法律(农企发〔2010〕2号)第四条(农企发〔2010〕2号)四、申报范围及程序。通过自我创建,达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基本条件’的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基本条件’的休闲农业点(包括农家乐专业村、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等)均可自愿申报。(一)示范县申报程序1.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2.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向省级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表》,并附本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等综合材料。3.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县初审,并择优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二)示范点申报程序1.在休闲农业单位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认真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向县级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相关证照等材料。2.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向省级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3.省级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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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申报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材料不全。
答案需要示范县(示范点)基本情况、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到县级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