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 360105006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81360700MC341101XK436010500600501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非营利法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 资源型 |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赣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服务和工信局) | 责任处(科)室 | 市场服务和社会事务审批科 |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受 委托 | ||||
实施主体编码 | TE360799201005000R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中介服务 |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 | ||||
受理期限 | 当场受理 | 承诺受理时限 | 当场受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自然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 |||||
承诺办结时限 | 30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

咨询途径
联办机构 | 、 | 服务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文体教育 | |||
审批结果名称 | 《办学许可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年检 | 设定年检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年检周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年检是否需要报送材料 | 按年检办学要求审批 | |||
年检是否收费 |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 . |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不支持网办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未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不需要现场勘验 |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 |||
权限划分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五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令80号) |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按延续办学要求审批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其他 |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令8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