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174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TE360731201038000S436201740100009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于都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处(科)室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中心于都分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23650700491752417L
联办机构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中心于都分中心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即办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都分中心归集窗口
  • 窗口地址
    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四馆一中心二楼A区1号窗口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9:00-14:00 中午12:00-14: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6221356
  • 咨询邮箱
    ydxgjjbsc@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于都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服务股
  • 窗口地址
    于都县贡江镇贡江大道30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大厅管理服务股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9:0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7766331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62号发布,第350号修订)法规(国务院令262号发布,第350号修订)第十五条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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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问:如何账户封存与启封业务?
答案答: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