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600E0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32MB1512702L436203600E005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责任处(科)室 参保征缴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H317953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个人)社会保险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
  • 窗口地址
    于都县贡江大道301号(四馆一中心一楼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的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6223343
  • 咨询邮箱
    ydxybjggyx@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行政办公室
  • 窗口地址
    于都县贡江镇红旗大道37号(农业银行办公楼内)三楼301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号码
    0797-6222139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国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个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第三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第二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查看详情
《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人社部发〔2012〕53号)规范性文件人社部发〔2012〕53号第九条中共中央组织部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在中国境内就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且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可参照国内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终止等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流程、提供方便。查看详情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规范性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查看详情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规范性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在办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查看详情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规范性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办法所称“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查看详情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规范性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查看详情
请依序选择情形
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提交情形
查看我的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查看更多流程信息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问题参保登记材料提交错误
答案上传正确的参保人员信息如: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和参保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