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11900902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767044965Q3360119009022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处(科)室 投资项目审批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767044965Q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办理人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专家评审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个工作日
勘察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3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7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投资项目审批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筠门岭路1号投资项目审批科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381128
  • 咨询邮箱
    gzsspjnyswk@136.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筠门岭路1号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 电话号码
    0797-8161235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水务气象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市本级新建农村水电项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权限: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5000千瓦以上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新建农村水电项目、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5000千瓦以上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和技术改造项目
行使内容 新建农村水电项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审批结果有效期 2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第二十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注明批复文件的有效期。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第二十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注明批复文件的有效期。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其他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受理条件 【予以受理的条件】 1.可研立项已批复; 2.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及附件符合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 2021))要求; 3.申请事项属于本审批机关的受理层级。
【不予受理的条件】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法律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法规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一条国务院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设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查看详情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规章(水建〔1998〕16号)第七条水利部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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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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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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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申请者所提交材料不齐全。 2、填写内容缺失。 3、申请者名称填写的不是全称,或填写的名称与公章不一致,或封面与内页填写的名称不一致。 4、申请材料没有加盖公章。 5、所提供的电话为无效号码或不常用电话号码,导致长期联系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