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办机构 |
无 |
服务主题分类 |
环保绿化;公共安全;公用事业;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设立变更;交通出行;教育科研;海关口岸 |
审批结果名称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服务渠道 |
JXZWFWW,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需要向社会公示 |
权限划分 |
一、跨县(区)行政区域的项目(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批项目除外);\n二、除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审批之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下列项目;\n(一)能源:在市内主要河流(章江、贡江、绵江、平江、梅江、湘江、濂江、桃江、上犹江及东江寻乌水、镇岗河、定南水(九曲河))上建设的水力发电项目;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非跨设区市石油、天然气管线项目;\n(二)交通:非跨设区市的铁路建设项目;\n(三)医药化工: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化工:化工项目;\n(四)有色金属:选矿,独立尾矿库,稀有金属、稀土金属加工、稀土开采;\n(五)黑色金属:采选;\n(六)煤炭:煤炭开发;\n(七)盐矿开采及加工;\n(八)水利:水库项目; \n(九)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置;\n(十)畜禽养殖: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涉及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n(十一)轻工纺织:废纸造纸、印染、酿造、毛皮制革;\n(十二)社会事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以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n三、赣江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收一级审批,即由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上收一级审批。\n四、省生态环境厅下放的电子线路板(报告书)项目。 |
行使内容 |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建设项目环境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第九条)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长期有效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无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其他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