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02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524658H3362030206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第一税务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895758C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税收财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立即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立即办理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台
  • 窗口地址
    赣州市梅关大道28号一楼导税台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159378
  • 咨询邮箱
    gzswjjz@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窗口地址
    赣州市梅关大道28号一楼纳税服务股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12366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履行代收代缴车船税义务,填报《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四条国务院第四条 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第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四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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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结果样本
问题办理该业务出现的常见问题
答案申请材料未加盖公章;申请材料不齐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