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1031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938826J336103100400001
办事对象 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938826J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申请
受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3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号楼1楼大厅
  •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082979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经开区华坚南路68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楼703室
  •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88200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其他
权限划分 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
行使内容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国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由施工单位申请办理,且施工单位需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第549号)法规国务院令 第549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四号)法律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四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查看详情
请依序选择情形
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提交情形
查看我的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查看更多流程信息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1.为什么告知未通过?
答案答:设备施工地址填写不详。
问题2.工业管道如何编号的问题
答案答:正确编号方式:由设备基本代码、使用单位所在地行政代码、告知顺序号、告知年份四部分组成,中间不空格。例: XXXX XXXXXX XX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