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157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3362015707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登记二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
联办机构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服务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的情形
不动产登记费《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6]79号住宅类:每件80元 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诺办结时限 3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提速提效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窗口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窗口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90933
  • 咨询邮箱
    bdcdjysk@sina.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办公室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90912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镇乡街道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经查验或询问,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书一式二份,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留存。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四章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第三十三条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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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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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上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不动产权证书结果样本
问题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什么要实地查看?需要查看哪些范围?
答案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因合法建造房屋而申请的登记,是对业已存在的房屋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为了使登记所确认的权利与实际的权利相一致,查实房屋确实存在的客观情况,避免申请人伪造材料“无中生有”,维护登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是为了防范登记风险,所以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登记机构必须进行实地查看。实地查看的范围包括:(1)房屋坐落、占地范围与土地使用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房屋用地情况是否一致;(2)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记载的房屋是否一致;(3)房屋与已竣工证明材料记载的情况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