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15H3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3362015H39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抵押质押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的情形
抵押登记费《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中的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1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窗口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号窗口
  •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工作日中午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12:00-14:00(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 电话号码
    0797-8390902
  • 咨询邮箱
    gzsbdcdjzx@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90912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转移登记的抵押权已经登记; 2、申请转移登记的材料齐全、有效; 3、申请转移的抵押权与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记载一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受理的情形。
【不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转移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 2、申请转移登记的材料不齐全、无效; 3、申请转移的抵押权与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记载不一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四章第九节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第七十四条 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分别申请下列登记:   (一)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二)当事人约定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原抵押权人就扣减已转移的债权数额后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一般抵押权的首次登记以及最高额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三)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以及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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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上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不动产登记证明结果样本
问题最高额抵押权转移与一般抵押权转移的不同之处
答案最高额抵押权转移不同于一般抵押权,它并不从属于某个特定的债权,而是从属于导致一定期间内债权连续发生的基础关系。故此,在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每一个具体债权都可以转让,但最高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