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15H2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3362015H21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抵押质押;抵押质押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的情形
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住宅类:每件80元 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窗口
  • 窗口地址
    章贡区筠门岭路赣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 -17:30 周六至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390933
  • 咨询邮箱
    gzsbdcdjzx@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5号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90912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不支持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对于法律禁止抵押的下列财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5)依法被查封的不动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2、抵押财产范围:以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1)建设用地使用权;(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四章第九节第六十八条自然资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查看详情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规范性文件(国土资规【2016】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自然资源部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因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抵押人单方申请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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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上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不动产登记证明结果样本
问题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答案情况说明,证明抵押变更的材料,并有详细说明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