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15B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3362015B19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登记二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50493X2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的情形
不动产登记费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异议登记减半收取登记费住宅40元/件 非住宅275元/件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登记申请之时起60分钟内办结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窗口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窗口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90933
  • 咨询邮箱
    gzsbdcdjzx@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 窗口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办公室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 -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90912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不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未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进一步补充材料的;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人不一致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条件的;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不一致的; 5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相冲突的; 6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除外; 7未依法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海域使用金或者相关税费的; 8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9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处分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的; 10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当事人处分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规范性文件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国务院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查看详情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法规国土资规〔2016〕6号17.1 异议登记国土资源部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查看详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二条国土资源部第八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二)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第二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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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不动产登记证明结果样本
问题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可以限制产权人转移不动产吗?
答案异议登记的效用是阻却登记的公信力,如果产权人在知晓该不动产上存在异议登记后依然选择处分该不动产,处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