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600B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8987999336203600B001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236070077588549X7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社会保险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20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医保局直属分局政务服务经办大厅
  • 窗口地址
    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二楼综合窗口、B区不见面办理大厅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的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083790
  • 咨询邮箱
    3175487640@qq.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窗口地址
    赣州市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15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083763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国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生育医疗费支付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法律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查看详情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法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国务院第二十条 个人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因特殊情况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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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办理医保业务中,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