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600D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MB18987999336203600D001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MB18987999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医疗卫生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15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医保局直属分局政务服务经办大厅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东区二楼A区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的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083760
  • 咨询邮箱
    3175487640@qq.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15楼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号码
    0797-8083763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医保办发〔2021〕43号)规范性文件(医保办发〔2021〕43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第八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第九条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第十条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鼓励各地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法律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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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办理医保业务中,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