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1091CK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000146558769300010900100001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源型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上级下放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州市公安局 责任处(科)室 赣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000146558769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受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n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三条
承诺办结时限 2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赣市府发[2017]23号)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 窗口地址
    赣州市长征大道29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817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03122
  • 咨询邮箱
    gzszazd@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 窗口地址
    赣州市长征大道29号市公安局915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300318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公安消防
审批结果名称 《保安服务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市公安局审批许可
行使内容 是否设立保安服务公司。
审批结果有效期 无限期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2、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3、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法规(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九条国务院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查看详情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法规(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八条国务院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查看详情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法规(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条国务院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条申请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除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     (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五)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查看详情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法规(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一条国务院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统称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除了向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原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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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办理保安员证是否需要学历证明?
答案需要初中以上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