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机构名称: |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科)室: |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受理期限: | 0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 | |||
承诺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申请 |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大厅 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二楼1-7号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大厅 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二楼1-7号窗口 【传真提交 】 传真号码:0797-8111826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的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受理 | 窗口提交材料的,如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条件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如不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办事对象不受理的理由。 |
实人认证 | 不需要 |
办理进程查询 | 拨打电话0797-8117865查询。 |
办理结果 | 受理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形成《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清单》并口头告知申请人 |
送达方式 | 结果公示:登录江西人社APP查询参保记录 |
到窗口次数 | 1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 | 全文 | 详见全文 |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 全文 | 详见全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必备材料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形式标准要求 | 形式附件 |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是 | 加盖原参保地公章 | 无形式附件 |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信函咨询部门名称 | 通讯地址 | 机构咨询网址 | 政务微博网址 | 电子邮箱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3号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省市场监管局办证大厅3号窗口 | 330029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91-86355115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3号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省市场监管局办证大厅3号窗口 |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信函投诉部门名称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经办大厅2-8号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58号 |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 0791-12333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样本 | 结果样本 |
问题 | 军人退役后,是否可以将原在军队参加的养老保险转移至任一地方? |
答案 | 不可以,按照规定,军人退役后,应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